1、表面不允許有裂紋、腐蝕斑點和硝鹽痕跡。
2、表面上允許有深度不超過缺陷所在部位壁厚公稱尺寸8%的起皮、氣泡、表面粗超和局部機械損傷,但缺陷最大深度不能超過0.5mm,缺陷總面積不超過板材總面積的5%。
3、允許供貨方沿型材縱向打光至表面光滑。
4、其他要求:有需求方和供貨方自己擬定。